来源: 大众网 发布于 2019-12-24 15:38:10
12月23日上午,聊城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广利就聊城市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综合性法规——《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
陈广利介绍,《条例》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分“总则”、“基本行为规范”、“鼓励与支持”、“职责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49条。《条例》对公民的文明行为作了规范,对公共场所、生态、交通、社区、乡村、家庭所应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以及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移风易俗、双拥共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陈广利说,《条例》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如对“公共场所吸烟”“乱发乱贴小广告”“高空抛物”、“居民停车”“噪声扰民”等进行了重点规范。做出了“不在封闭、半封闭或者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楼梯和人行道、公益广告牌、树木、电线杆、户外管线及其他户外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不在道路、交通路口向过往车辆、人员发放广告、卡片等宣传品”“不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撒物品”“停放车辆或者放置其他物品时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盲道、人行通道”“有序停放车辆,不妨碍他人通行,不堵塞他人车库门,不占用他人停车位”“组织广场舞、文艺汇演、露天表演等文体娱乐活动和营销宣传等活动时,合理使用场地、设施和音响器材,不影响他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文明健身,不进行甩鞭、抽陀螺等妨碍他人的危险性健身活动”等规定。
同时,国家鼓励、社会认可的文明行为,《条例》作出明确倡导。市民具有的良好习惯和优良传统,《条例》加以固化传承。《条例》主要规定了引领文明行为向更高层次提升和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一些措施。包括支持和鼓励慈善公益、见义勇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行为,规定了文明行为宣传、表彰奖励、帮扶等制度,从正面引导、鼓励、支持、保障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此外,考虑到《条例》中规定的不少不文明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条例》第四十二条设置了转致规定。重点对“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在城区道路、交通路口向过往车辆、人员发放广告、卡片等宣传品”“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撒物品”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为保护不文明行为劝阻人、举报人,明确了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还明确了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