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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绣衣集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绣衣集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享有听证的权利,如需听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交侯营镇人民政府(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地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驻地
电话:0635-8591008
编制单位: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电话:0635-8311326
附注:
1.规划主要内容。
2.公示地点:聊城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镇政府服务中心公示栏、项目现场。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一、规划范围
村庄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约327.01公顷。
二、规划期限
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原则
多规合一,注重统筹安排
保护生态,注重绿色发展
分类对待,强调因地制宜
保护文脉,凸显乡土特色
以人为本,注重村民主体
四、村庄类型
集聚提升类。
五、规划定位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打造经济发展、村容整洁、设施齐全、生态安全、乡风文明、产业兴旺的美丽宜居型村庄。
六、规划任务
1.保护村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2.明确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3.挖掘村庄资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方便村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4.科学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构建美丽宜居村庄。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控
村域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红线;
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为核心,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管控,确定生产空间、生态空间和生活空间。
八、产业规划
传统农业种植区:以小麦、玉米等传统粮食作物种植为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产品加工区:按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方向,用于农产品生产及初加工,拓宽产业,增加村民收入,解决村民就业问题。
林业种植区:以林业种植为主,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村民就业渠道。
特色种植区:以西瓜、草莓等特色种植为主,发展观光、休闲、旅游为一体的观光体验区,实现农业特色化、市场化、品牌化。
九、近期建设规划
十、村庄规划管控规则
1
生态保护
保护村庄内生态林、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2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①村域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9.89公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以批复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准)。
②村庄耕地保有量144.2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乡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③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取土等活动。
3
建设空间管制
①村庄内建设用地规模为101.30公顷。
工业用地按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方向,可用于农产品生产初加工。工业用地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米,容积率≥1.0,绿地率≤15%,工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②住房
村庄宅基地44.20公顷。应体现鲁西建筑特色,采用暖色调,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农房建设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户均宅基地≤200平方米,联排式农房控制在2-3层,单元式住宅不超过6层,层高不宜低于2.8米。
③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庄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按照《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退线,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村委会、幼儿园、幸福院、卫生室、便民超市、文化活动场地等,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4
防灾与减灾
①村民住宅选址和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②村庄建筑间距和通道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③广场等为防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来源: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注:聊城住房网整理,其他媒体转载请注明来源